規定與辦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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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   史館設與設備組織與服務規定與辦法

借閱規定 閱覽須知 賠償辦法 K書中心
電腦教室夜間使用辦法 志工服務辦法 閱讀獎勵辦法

借閱規定         92.4.7行政會報修訂  93.9.6  96.02.08行政會報修訂

    國立鳳新高中圖書館借閱規定   

壹、本館書庫採開放式,所藏圖書資料專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、研究及閱覽之用。

貳、借閱圖書資料時,請自行從架上選取後,教職員工憑本館之借書證,學生憑本人學生證到服務台辦理借出手續。還書時將書放回服務台即可,不須驗證。

參、借書時間:週一∼週五:上午7點30分至12時35分,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。

肆、借閱圖書資料之冊數及規定如下:

 非書資料借閱期為七天,如有預約不得辦理續借(光碟資料須先預約,半個工作天後再至書庫領取)

一、教職員工:各項圖書、非書資料總數為十冊,借期30天,可續借乙次。但公務及教學需要不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此限。

二、學    生:各項圖書、非書資料總數為五冊,圖書借期21天,如無他人預約可持學生證或網路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辦理續借乙次(七天)。(光碟資料須先預約,半個工作天後再至書庫領取)

三、凡下列圖書限在館內閱覽,不得借出館外: 1.參考工具書。 2.當期期刊、報紙、公報。 3.本
      館認為不便借出之圖書。如:善本、孤本、精本……。借出圖書資料如遇有清查、整理、改編
      或裝訂資料時,應於收到通知後迅即交還。

四、若學生借書期屆滿未還,本館得視情節輕重,停止其借書權(以逾期日數計算)。借出圖書如有
      遺失、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等情事,須照原樣(或原價)賠償。遺失或損毀整部(套)圖書之
      一冊或一冊以上者,其賠償概以整部計價。

五、教職員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所借之圖書資料。

伍、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top

 


閱覽須知

    本校教職員、學生均可進入本館閱覽。

    開放時間:週一∼週五上午7點30分至12時35分,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。

    凡進入普通閱覽室,不得以書物替他人預佔座位,離席亦不得超過1小時,否則取消其閱覽權利。

    開架圖書閱覽室、參考室及期刊室,除筆記等必需用品外不得攜帶任何物品入內,私人物品如書包、圖書、手提袋等放置室外櫃內。

    在本館各室內請遵守公共道德,不得高聲談笑、隨地吐痰、亦不得飲食、移動桌椅或其他不良行為。

    館內圖書、報刊、器材設備,請善加維護,圖書資料須辦妥外借手續才能攜出室外。

    凡閱完報章雜誌後,應放回原處。離開座位時請將座椅輕輕放置整齊。

    讀者如違反本須知規定或不聽館員規勸者,得隨時請其離館,取消閱覽權利。

    本須知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實施。 top


賠償辦法

    為維護本館書刊之完整,避免無謂毀損,以提高書刊之效用,特訂定本辦法。

    凡借閱本館書刊,如有遺失、撕毀、評註、缺頁、污損等經查屬實者,應自動向本館申請辦理賠償手續。

    遺失或毀損之書刊,如能自行購買者,由讀者自購版本相同之新書賠償,若無法 自行購得時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:

1.訂有基本訂價之書刊應按基本定價之現有倍數計價。

2.以新台幣定價之書刊,其出版日期在五年以前者,依其定價加倍計價。其出版日期在五年以內者,則依該書刊定價計價。

3.遺失或污損整部書刊之一冊或一冊以上者,其賠償概以整部計價賠償,剩餘之書刊 歸本館保存。

凡經三次催繳仍逾期未還者,視同遺失處置。

    學生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償還者,除通知 學務處按校規處理外,並通知家長負責賠償。

賠償書刊應依下列之規定向館員辦理賠償手續:

1.依核定賠償價格,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納金額,再持收據交館員註銷。

2.如係自行購買書刊賠償時,應將所購之書刊連同學生證,逕向館員辦理註記手續。

3.借書者自向本館聲明掛失之日起,一週內將賠償之書或賠款收據送交本館結清手續。

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或修正。top


K書中心管理辦法 90.03.07行政會報通過   92.01.27   96.02.08行政會報修訂  97.08.07主管會報修訂

國立鳳新高級中學自修室(K書中心)管理辦法

一、目的:為培養學生優良的讀書風氣及自主學習、研究精神並陶冶高尚的品德,樹立知書達禮的校風,特訂定本辦法。

二、開放時間:分為學期中與寒暑假期間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學期中開放時間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星期一至星期五放學後至PM10:00(星期五至PM9:00)

兩大節時間:下午六時十分至下午七時三十分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下午七時四十分至下午十時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星期六、日上午八時卅分至下午五時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寒暑假開放時間如下:(配合輔導課,時間會略為調整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輔導課期間比照學期中開放時間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非輔導課時間為上午八時卅分至下午五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寒暑假未開放K館時,可利用圖書館1F閱覽室自修

三、使用對象:本校在學之學生。(不對外校學生開放)

四、安全維護:1.駐勤教官維持學生秩序,糾正違規行為,輔導勤學自勵,並維護學生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守衛及值勤教官不定時巡視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3.相關單位主管不定時巡視學生自修,由圖書館彙整相關意見。

五、使用原則:1.自修室之整潔秩序維持及公物之管理維護均採學生自治,指定管理幹部負責,管理幹部固定安排座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鼓勵本校外宿生到自修教室讀書,輔導正常作息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3.每學期由學生向圖書館申請K書中心通行證(申請書+新台幣100),持證感應方可進入自修,期末繳回退還新台幣100元。遺失或自然毀損者請立即向圖書館申請補發(乙次為限)需繳交製卡費新台幣100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K書中心通行證需本人持有使用,不得借與他人,違規者禁止進入自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.依據同學使用記錄,將K書中心作妥善管理與運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.不遵守使用規定者,將通行證收回,並通知違規學生家長。

六、管理幹部職掌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負責燈光、冷氣、門窗開關及維護,遇有故障立刻聯絡總務處人員修理,且須懂得簡易電器操作及維修方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負責自修教室內外整潔及廁所清潔維護,白天由打掃班級負責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負責自修教室學生秩序之維持,以免校外人士混人,影響學生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遇有打架滋事學生,通知輪值之駐校教官協助處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.管理幹部遴選須簽請校長核可後,以工讀擔任,若有失職,得簽請更換人選。

七、注意事項:1.同學參加自修須遵守學校相關規定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top


電腦教室夜間使用辦法   91.9.20(暫停開放)

壹、開放目的:為了不讓同學到網咖打電動及資源充分利用。

貳、開放時間:星期一~星期五下午5:30~9:00,月考(含)前二星期不開放。

參、申請規定:

一、因電腦教室只有42台電腦且希望同學能妥善運用,所以制訂以下規定。

二、請於下午5:30開放時間至圖書館二樓填妥申請登記表,額滿為止。

三、上機時請將學生證置於主機機殼上方。

四、不得上機玩電玩遊戲或破壞電腦,如有違反規定,依學務處獎懲規定處理,破壞物品照價賠償。

五、請遵守電腦教室使用規定。

肆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top


志工服務辦法    91.11.12

第一條 招募辦法

(一)本校教職員工生及其眷屬,凡具有服務熱忱,或熱心公益者,均歡迎加入圖書館志工服務行列。

(二) 招募期間:不限,在任一服務期別內均得隨時招募。

(三) 服務期別:依學年度分為上、下學期,每年有二期。

(四)服務時數:每兩週至少二個小時,學生於考試當週及考前一週若課業繁忙,得暫停服務。連續兩週未服務且不明原因者,本館得取消其享有之權利。

服務時段:白天為本館開放時間Am07:30至Pm05:30;晚上為K書中心開放時間Pm06:10至Pm09:00,服務時間可由志工自行選擇並向本館承辦人員登記。

(五)服務項目:圖書上架、整架、K書中心夜讀或其他工作。志工服務項目由本館同仁,依志工之專長或興趣,及本館實際需求分派,並需接受教育訓練後方可服務。

第二條 獎勵措施

一)志工身份為教職員工生眷屬者,於服務期間,享有使用本館書籍期刊等借書證。

(二)凡服務時數於當期內達二十小時(含)以上,或上期服務達二十小時以上本期繼續擔任志工者,

       1.份為本校教職員工生:原圖書借閱冊數及借閱期限均增為原規定的2倍。

       2.身份為教職員工生眷屬者:可借本館圖書5冊,借期20天,不可續借。(不需繳交保證金)

(三)服務時數達三十小時(含)以上者,即頒發優良志工感謝狀乙張。

(四)學生服務時數達三十小時以上者,本館可於推甄申請書上協助證明為圖書館志工。

第三條 本辦法訂定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top


閱讀獎勵辦法    93.9.1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92.3.10行政會報通過  93.8.16行政會報修改通過

國立鳳新高級中學獎勵閱讀寫作及認證辦法

壹、目的

鼓勵學生進行閱讀,提倡校園閱讀分享之風氣、培養優良的閱讀習慣、鼓勵學生多思考、多創作,提昇語文能力。

貳、對象

本校全體學生自由參賽。

參、比賽時間

一、每月一次。

二、繳交閱讀報告截止日期:每月25日。(如遇假日順延)

三、交件地點:圖書館二樓書庫。

肆、實施方式

   一、繳件格式如附件一之說明。(請繳交書面與電子檔案,格式與全國網路讀書會相同)

二、評審分式:組織評審團評審之。

三、獎勵方式:每次評定一、二、三名,給予獎狀與獎品獎勵。(獎品為訂閱雜誌贈品陳列於書庫玻璃櫃中)

四、參加作品必須為親自創作,不可抄襲他人成品,否則如經發現,除取消入選資格外,並依校規議處。

五、所有得獎作品將於圖書館網站上公開展覽並轉載於校刊。

六、所有參賽者均可於學生手冊之閱讀護照上取得認證。

七、其他--著作權宣告

      1.所有留言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為本校圖書館所有。

        2.所有留言參賽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集結成冊之使用權,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。

      3.所有留言參賽作品內之被引用,本館有同意權。

      4.所有留言參賽作品,在標明作者資料與原網頁位址的條件下,歡迎非商業性質之自由轉貼。

伍、本辦法經行政會報討論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to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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